部门领导

  马 丽 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分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农业农村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派出审计三处(鞍山)、派出审计四处(抚顺)、派出审计五处(本溪)、派出审计六处(丹东)、派出审计十处(辽阳);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工作;完成厅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