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促进沈阳市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作者: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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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于2020年获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每年奖补资金8亿元,连续奖补三年。为促进该项奖补资金和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沈阳市审计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围绕资金使用效益、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实践情况、项目落地情况、风险防范等五个方面开展审计,发现存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机构职权职责不明晰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等审计建议。沈阳市房产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审计建议,市房产局积极采取措施,明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落实试点推进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职责、与市场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强化本地区房地产经纪和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监管。

  二是依托住房政策,促进人才引进。市房产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及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吸引人才推进沈阳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发展政策性住房与吸引人才相融合,实施精准保障,为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和高端人才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提供政策依据,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市房产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对沈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进行全链条管理,实行住房租赁机构开业信息推送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秩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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