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明确责任分工 狠抓关键环节——锦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来源:锦州市审计局

作者:张静 陈敏茹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近日,中共锦州市委审计办、锦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促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提升。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整改内容,理清了三个责任,重申了审计整改类型及时限,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实施,主管部门要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履行督查督办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

  《通知》强调,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认真研究,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主管部门要在收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报告15日内,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参加的审计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督查督办方案,明确督查督办责任人。可采取定期调度、现场核实等方式,及时开展整改专项督查,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并定期向上级及审计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责编:侯建

  审核:姜松龄

附件下载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审计厅版权所有 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主办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5号    电子邮箱:lnssjtzyc@163.com 电话:024-86852727


政务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