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来源:盘锦市审计局

作者:盘锦市审计局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近日,盘锦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日常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出发,着力构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的长效联动机制。

  《办法》明确了信息互通主要内容。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审计项目时,可商请统计机关提供对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监测评价的情况;统计机关在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时可商请审计机关提供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为合理制定年度计划提供支撑与依据。

  《办法》强调要畅通工作协作机制。双方在工作中发现需要对方统筹研究或者推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对方反馈。应当了解关注对方提供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虚假整改的,及时向对方反馈。

  《办法》要求建立线索移送与成果共享机制。市统计局在统计监督工作中,发现有关地区和单位涉嫌违反审计法的问题和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市审计局处理。市审计局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有关地区和单位涉嫌违反统计法的问题和线索,应及时移送市统计局处理。双方应及时对移交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应当加强监督协同配合成果运用,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责编:侯建

  审核:于娜娜

附件下载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审计厅版权所有 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主办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5号    电子邮箱:lnssjtzyc@163.com 电话:024-86852727


政务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