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2021年第三季度,省审计厅持续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合预算执行审计、财政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了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情况,并对上季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
一、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持续关注了中央直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分配下达,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较好地发挥了惠企利民的实效。但审计也发现,4个县(区、市)滞拨中央直达财政资金6542.19万元。
二、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面
关注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情况,对部分工程财政资金分解下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相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及时发挥效益。但部分县(区、市)还存在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项目未能发挥效益等问题。1个县(区、市)财政滞拨3个项目建设资金158.85万元,2个县(区、市)各有1个项目实施进度滞后,1个县(区、市)因未落实后期管护措施造成1个已建成项目无法使用。
三、存量资金盘活方面
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进行分析,重点关注了存量资金盘活情况。近年来,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关于修订省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分类收归财政统筹使用作出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已统筹盘活2019年度以前存量资金22.44亿元。但从审计结果看,36个部门(单位)仍有10476.74万元资金未予盘活,其中8个部门(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085.12万元未盘活,28个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8391.62万元未盘活。相关单位已对问题进行整改,共盘活存量资金10472.16万元。
四、上季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
2021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至2021年9月,通过整改,推动资金指标下达及拨付使用1.24亿元,盘活财政资金1236万元,追缴各项资金35.52万元,归还原渠道管理使用1.22亿元,健全规章制度4项。持续整改的问题部分得到纠正,省审计厅将继续采取措施积极督办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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