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4期——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发布人:辽宁省审计厅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2022年第季度,按照审计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部署,辽宁省审计厅结合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了省本级重大任务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科技创新相关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内容

  一、省本级重大任务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省本级围绕各项重大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本级分配管理不到位。抽查2021年新设立的12个专项发现,年初预算安排47.12亿元,至年底有21.21亿元未下达。其中:2个专项未分配3个专项下达率分别为0.86%10%27.67%二是市县使用中存在滞留闲置。抽查已全部下达市县的省级专项发现,1专项资金全部滞留4个专项资金分别滞留82.37%80%70.53%48.58%三是分配管理还不够精细精准。有的专项考虑不够周全申报指南未明确补助下限,支持对象不明晰;个别专项资金下达后才发现部分内容不需要实施,造成资金闲置。抽查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券项目发现,有些项目进展较慢,资金滞留闲置或挪作他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12个市和所属87个县。审计结果表明,各级财政共投入135.68亿元,改造小区2559个,惠及居民104.11万户,有力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条件。重点抽查529个项目发现,一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6个市挤占挪用或违规扩大范围使用建设资金7.58亿元;18个县滞拨财政补助资金13.79亿元;23个县30个项目因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861.09万元。二是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14个县23工程招投标不规范40个县91目涉嫌偷工减料。同时还发现10个市已改造的384个老旧小区物业等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科技创新相关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省级重点研发、科技重大专项和技术创新引导等8项资金,涉及金额16.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取得积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存在不合规问题抽查2个专项补助发现,分配给不在支持范围的118企业590万元超出规定标准或向虚假申报的3个项目发放20.70万元,部分项目评审中未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二是科技服务平台效益发挥不够。有的平台项目建设内容重复,承接课题的报告成果不突出省级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平台建成2,但半数以上的省属高校、17户省属企业和全部市级平台仍未接入。三是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力度还需加大。10个应重点依托企业建设的创新中心仅有2个由企业牵头;78个由省属高校牵头的创新中心整合前两年未开展技术转让或授权许可等形式的成果转化,不符合整合条件。此外,还有4个单位科技资金1799.50万元闲置超过一年。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抽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等5项资金发现7.21亿元滞留县财政;12个县超范围向非造林项目、自行补植项目分配补贴3130.91万元。还发现,个别乡镇和林场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护林员补贴将公益林补偿等资金公款私存。

  上述审计结果已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重要问题形成了专题材料报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附件下载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审计厅版权所有 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主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06016542号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 邮编:110032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5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5号    电子邮箱:lnssjtzyc@163.com 电话:024-86852727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