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紧紧围绕《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2年,我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21231,我厅通过党政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全省审计工作信息193篇,通过民心网发布信息97篇,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布有关审计重要信息7篇,有效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安排的通知》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审计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清正廉洁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来抓,特别是《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下发后,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及时研究部署方案,结合我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现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采取三项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重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悦同志为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专题辅导报告,并在《辽宁工作》发表,着重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作用和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重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所有公开的信息,按程序进行逐级审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三是重效果,拓宽公开渠道。以互联网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通过政府网站、民心网,审计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审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我厅对应公开的重大政务信息,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先后向社会公告了《辽宁省对口支援安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和《辽宁省审计厅关于辽宁对口支援新疆塔城地区和兵团农九师2011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并首次通过互联网将10个由省级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0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省政府党政内网和互联网厅机关门户网站中的“工作传真”、“图片新闻”、“学习实践活动”等网站栏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2年,我厅在门户网站各项专栏发布信息111条。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篇,通过民心网发布信息93条。 

  (三)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 

  按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六届“5.15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公开办发〔20128号)要求,我厅于515邀请民主党派人士、特约审计员和被审计单位代表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厅向各位受邀人士全面介绍了2011年全省审计机关工作情况;详细介绍了201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就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各位受邀人士对审计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审计资源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厅未收到信息公开的合理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2年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特别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审计机关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规范权力,公正公开,进一步改进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推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各级审计机关清理确认行政权力,按照审计执法权、审计处罚权及其他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编制和充实行政职权目录,绘制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集思广益,择善而从,进一步深化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采取措施、扩大范围,主动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审计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以各种式对审计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质量、工作方式和方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和审计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建设。 

  (四)完善载体,丰富渠道,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把载体和渠道建设作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省民心网、厅机关门户网站、有关平面媒体,以及依申请公开等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群众对审务公开效果的监督和评议。继续利用“5.15政府信息公开日”等活动,加强与民互动,向社会公众介绍审计机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