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2020年,省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展示机关形象的有效载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多次听取工作汇报,针对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围绕省审计厅公文办理流程,强化源头控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公文办理环节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省审计厅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2020年对《辽宁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辽宁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做好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的有效衔接,根据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要求,省审计厅全面及时公开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年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1期,涉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要民生资金和项目建设、三大攻坚战推进等方面情况。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一体化平台的要求,将省审计厅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内容全部迁移至“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并持续做好内容维护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严把信息发布和审核关口,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发挥政务微信和微博灵活便捷、传播快速、覆盖面广的优势,全方位、立体化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通过省审计厅网站公开信息706篇,微信公开122篇,微博公开493篇。被审计署网站、《辽宁日报》、省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采用300余篇。通过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审计辐射面和影响力,树立良好审计机关形象,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7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部分审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解读仍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年度审计结果公告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事项,扩大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辽宁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辽宁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口,不断提高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审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审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