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回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9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省政府法制办:

  贵办《关于做好辽宁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已收悉。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按通知要求检查落实。经对照检查,我厅没有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省本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附件1:“放管服”改革涉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附件2: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辽宁省审计厅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