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 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7月26日,受省政府委托,辽宁省审计厅厅长郭彩云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政策措施落实,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转化为加强审计监督的具体举措,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重点审计了省本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地方政府债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

  二、坚持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靶向发力、重拳出击,不断提高审计实效。在全面分析财政财务收支的前提下,深化对组织预算执行、参与预算分配的重点部门和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二三级单位的现场审计,深化对政策支持力度大、项目集中的重点地区和财政直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的联动审计,并要求每个审计项目必须抽查一定比例的资金量。在此基础上,着力揭示重大政策落实、措施实施效果、重大经济风险隐患和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如审计工作报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中指出,2个县挪用1178.69万元,1个市和6个县滞拨2.21亿元,同时还反映了低保家庭住房保障等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乡村振兴审计情况中指出,3个县投入乡村产业发展资金实施的项目未开工造成闲置9273.68万元,1个县1580万元资金一直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在省属企业审计情况中指出,4户企业多计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信息不真实问题。

  三、坚持以系统观念开展研究型审计

  始终将研究作为工作前置,把审计涉及的相关重大政策、改革要求、发展方向研究透彻,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将发现问题置于全局中审视,归纳提炼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如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围绕摸清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向、规模和结构,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逐项分析,选取全面开放、“双一流”建设等专项资金,重点关注资金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预算分配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等事项,贯通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执行、资金分配合规性和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全过程,选取12个专项资金推进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着眼解决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10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未对分配因素和使用范围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6个专项资金分配中存在一定随意性、对17个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坚持推动政策落实和改善基本民生

  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医疗、养老、住房、教育、乡村振兴等问题,紧紧抓住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的特征,以项目和资金为依托,深入分析与预算、资金、项目相关联、相对应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深入分析民生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和功能效应,深入揭示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如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情况中,均反映了部分政策未落实、违规收支的问题;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情况中,反映了经费管理使用存在拨付不及时,以及校舍安全保障项目未实施等方面问题;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中,反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未完成、已建成设施缺乏后续管护或闲置等问题。

  五、坚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督促整改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最终体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构建依法审计、督促整改、追究问责的“小闭环”和举一反三、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大闭环”机制,推动将审计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在组织以前年度整改“回头看”方面,逐项梳理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到问题不改“不收兵”、改不到位“不收兵”,推动解决资金闲置、拖欠等问题217亿元,加快推进改革事项或建设项目250余个,纠正程序不规范、规划目标未实现等问题220多个,推动完善制度215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2020年7月以来,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1.4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60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45.08亿元,推动资金拨付到位25.15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1项,重大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揭示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解决问题。审计工作立足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把解决当前问题和推动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破解问题、堵塞漏洞,提出可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真正实现“治已病”“防未病”。审计工作报告提出4条审计建议。其中:针对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工作有待改进、投资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任务财政保障能力”的建议;针对省直部门主导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严格、重大政策落实不精准、相关资金和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建议;针对单位预算不够完整准确、“三公经费”等管理不严格、重点民生资金违规收支等问题提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的建议;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医院财务信息不实以及资产管理不善、自然资源规范化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防范损害矿山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效果不佳等问题提出“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建议。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部署要求,认真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年底前依法代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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