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8月5日,受省政府委托,辽宁省审计厅厅长陈勇向第十三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了《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实、三大攻坚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中心工作,通过创新强审、科技强审、质量强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监督与服务力度,既注重揭露违法违规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又注重对相关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做出评价和提出建议,在推动发展、促进民生和反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思路,从六个方面反映相关情况。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一年来,审计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既客观反映一年来经济社会新进展新成就,又着力揭示了贯彻实施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三大攻坚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促进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发挥大数据审计功能,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党和国家交给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一年来,审计机关坚持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继续深化以财政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依托的“四个平台+N”的组织方式,以“全覆盖”为统领,以“两统筹”为支撑,以“全链条”为抓手,以“大数据”为保障,以“促整改”为落脚点,对本级预算单位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精心谋划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资金量大、关注度高的重点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切实做到应审尽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精准;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和不规范问题;资金监管需进一步完善;部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还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深化;部分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闲置;票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同时,审计工作报告还指出了在重点民生资金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以及国企国资管理、重点行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
三、纵向贯通更深,统筹力度更大
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预算执行联动审计。围绕摸清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向、规模和结构,着眼解决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选择11个重点科目专项资金同步实施审计,重点关注了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总体情况、预算分配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事项。
四、归集层次更高,落脚点更实
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针对难点热点事项,组织开展专题审计,侧重在归纳反映审计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的原因,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使用绩效,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季度对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同时结合其他专项审计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了部分地区减税降费部分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市清理欠款进度缓慢、还款计划不明确,“放管服”部分改革事项目标未完全实现;部分市债务资金管理不规范,债务投资项目管理不到位,债务投资形成资产未发挥效益;部分县(市、区)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部分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农村环境、产业发展等项目推进缓慢、未发挥效益;部分地区水源地等保护制度不健全,保护区内企业清理、环境整治不彻底,部分违法用地应交未交罚款、应予没收土地执行不到位;部分省属高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还不够通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有待提升,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有力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五、紧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审计。围绕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审计。审计揭示了部分地区一些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及时享受救助补偿,部分县(市、区)未及时拨付城乡医保补助,存在重复参保、死亡人员未及时停保等问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部分参合患者少得大病补偿、大病保险赔付不及时;部分市一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没有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地区存在欠缴公租房租金、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拆迁居民无法回迁安置等现象,个别县违规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超额支付拆迁补偿款、虚列代建开发成本;部分县一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存在串标、转包,虚假招投标,多计多付、挪用工程款,以及资金滞留、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绩效,确保保障性安居住房惠及最有需求的群体,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安全有效。
六、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省审计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辽审委发〔2019〕2号)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2019年7月以来,共出具审计报告184份、综合性审计专题报告25份、审计调查报告18份、审计意见3份、下达审计决定书100份。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67.64亿元。截至目前,审计促进增收节支75.37亿元(含2019年7月以前部分审计项目整改金额,其中:已上缴财政9.94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5.43亿元);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6.06亿元;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均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深入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
各项审计立足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和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客观反映财政管理、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各方面实际情况,力图为省委省政府决策、省人大强化监督、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既坚持全面揭示问题,更注重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并提出了审计建议。结合全年各项审计工作,省审计厅提出审计建议595项,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429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9个。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年底前依法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