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第一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

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为建立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文件

一、公开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算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实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

二、公开内容

公开的预算必须经省财政批复后,由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1、公开文件

根据《预算法》规定以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预算公开实际情况,制定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2、公开报表

公开辽财指预1号文中所有报表,同时公开辽财预1号文中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3、文字说明

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开时间

在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公开程序

1、将本部门预算信息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待审核无误后,由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2、将经省财政厅审核后的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在厅内网进行流程审批,审批完成后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依法独立对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组织的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 市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省政府投资和以省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省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7. 省直部门、市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 根据审计署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 各市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对省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与市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对市级审计机关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市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派出审计机构。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省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审计厅机关

2.辽宁省审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59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95.4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59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18.4万元

2.项目支出977万元。

在支出预算5595.4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141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985.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加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1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141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6万元,比2018年减少11.5万元,下降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压缩招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费.9.7万元,比2018年减少11.4万元,下降22.3%),比2018年减少11.4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减少事业单位的公车运行费支出。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8

2019

合计

57.5

4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6.4

6.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1.1

39.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1.1

39.7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         个,涉及资金97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