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审计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全省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和成果进行研究,负责审计成果统计、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组织开展全省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掌握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推动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