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审计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核市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成果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