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2018年审计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围绕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重点关注振兴政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财政政策、创新驱动战略、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等方面推进情况,抓住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三个环节,保障政令畅通,服务提高辽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全面深化预算执行审计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突出关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内容,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加大对预算单位、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力度,从源头上揭示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意见建议。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资金采取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方式予以重点关注。继续开展全省部分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促进公检法机关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管理。

  三、切实加强企业、金融审计

  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在继续开展好省属企业经营业绩情况审计调查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审计调查,立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四、扎实开展民生和社会事业审计

  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促进精准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实现。围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金等民生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揭露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资金发放等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加大对教育、体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单位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相关领域财务收支管理。

  五、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地区或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突出关注领导干部任期内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推进改革振兴的创新举措,历史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干部监督考核提供参考。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探索在全省建立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六、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要求,关注污染防治,结合本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实际情况,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把审计署有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建设美丽辽宁。

  七、持续强化投资领域审计

  开展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审计调查,进一步促进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审计,监督合法合规使用建设资金。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项目超概算、拖欠工程款、不验收、不决算等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管理、按期验收、及时决算。同时,继续高质高效完成辽宁援疆项目审计任务。

  八、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

  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推动审计监督对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内审部门的业务能力,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