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发布人: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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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辽宁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省审计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省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审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政治属性,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推动审计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

  2.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厅党的工作要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时更新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3. 认真履行省委审计办工作职责。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领导。

  (二)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97个,出具审计报告136篇,审计决定书62篇,共查出问题金额1480.26亿元,查出违规金额92.49亿元,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24.97亿元;向有关部门出具移送处理书47份,移送问题线索102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重要审计情况报告、重要请示、重要信息等55篇,得到省领导批示194篇次。

  1. 促进政策落实和保障民生见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和扶贫资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就业、林业、援疆、科技等资金审计,推动政策精准落实、资金资产发挥效益,促进有关地区、单位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堵住制度漏洞;推动3500名低保、特困、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盘活闲置保障性住房2341套;促进涉及退耕还林、水资源管理、矿山治理等一系列问题得到整改,紧紧兜住民生底线,牢牢守住生态红线。

  2. 推动国有企业防控风险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创新组织方式,组织110名审计人员对21家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应收款项及境外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严肃揭露和查处企业违规经营、违规出借资金以及失职失管形成重大损失及风险的五个方面问题。对重点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实施审计,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开展省属五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审计,有关部门成立专班,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行审计,促进收回逾期直接投资基金3.02亿元、修订全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相关做法和成果在中央审计办第5期简报予以刊载。

  3. 促进财政资源统筹和提质增效。对省本级和66个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审计,抽查省财政分配管理的49个专项资金,揭示13个专项管理标准不明确、6个专项分配随意性、107个单位部门预算不完整、56个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等问题。对14个市本级和36个县重点财政收支事项开展审计,揭示出地方非税收入征缴、补助企业支出、PPP项目建设运营、县区“三保”支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和责任,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和保障能力。

  4. 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年度经责审计指导意见,指导、规范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对28名厅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会同省委组织部对2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或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5. 健全审计整改“双闭环”机制。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构建依法审计、督促整改、追究问责“小闭环”和举一反三、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大闭环”机制的要求,厅党组持续推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印发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和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指引,起草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办法。牵头组织开展中央和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和整改“回头看”,促进有关地区、单位出台84项制度办法。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资监管等部门全面建立协作机制,推动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实现常态化协作贯通。中央审计办第2期工作简报专题介绍我省经验做法。

  (三)审计风险防控体系愈加健全和完善。全体审计干部严格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审计监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审计执法程序,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

  1. 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共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审计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扬斗争精神,遏制“说情风”,冲破“关系网”。

  2. 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有效实施。规范、准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有关事项提交审计业务等会议集体讨论。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认真整改审计署审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自查审计质量管控存在短板和漏洞。修订《辽宁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制定《辽宁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重大质量责任倒查和追究办法》,明确各环节、各岗位职责,对重大审计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倒查追责、形成震慑。

  3. 审计执法权规范严格。坚持行之有效的审计进点公示、审计回访、审计组设廉政监督员等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审计现场党建宣示制度,常态化实行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和审计现场廉政回访。

  (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扎实有序。省审计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审计人员执行力。

  1.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遵守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2. 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项目质量检查方案,形成了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3. 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宣传教育,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和法律法规颁布后专题培训制度。

  4. 不断健全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及时梳理、规范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文书。

  5. 建立全省审计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鼓励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参加各层级、多类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常态化。

  (五)法治宣传活动实效明显。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计署关于法治宣传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监督、质量控制、结果公告、问题整改等审计工作全过程。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充实调整厅机关内外网站内容,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蓝信等平台持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 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宪法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厅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宪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知识,紧紧围绕我国宪法的主体地位作用、重点内容、修正前后内容对比等学习讨论,推动全厅审计干部了解宪法、维护宪法、领会宪法,持续增强全厅审计干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树牢法治思维,促进依法履职、依法审计。

  3. 组织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审计署印发的《新修订审计法宣传提纲》要求,制定《辽宁省审计厅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统筹部署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工作,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邀请专家讲座、开展理论研讨等各种方式,持续深化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将审计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4. 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省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围绕重要时段、突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关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项审计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专项宣传活动,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自纠工作,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2年工作重点

  2021年,省审计厅的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广大审计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环境持续改善。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还存在审计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审计质量和风险防控仍需持续加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仍需不断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将在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推动问题解决:

  (一)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之以恒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审计。牢牢抓住依法审计这一准绳,严格按照宪法、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将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审计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审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四)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现场审计纪律检查和审计回访制度,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

  (五)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专人负责制度。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依法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与普法活动。推进审计业务与法治宣传相融合,做到审计开展到哪里,法治宣传跟进到哪里,充分用好省审计厅内外网“政策法规”栏目,依托门户网站做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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