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部分驻沈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接受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24年拟接收安置1名退役士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平公正、规范实施等原则,参照国家和省直机关公务员考录等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程序规范、试题安全、组织严密,确保选拔安置工作安全有序,顺利把适应岗位需求的退役士兵选拔出来,充实到厅机关工勤岗位。
二、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1日(周三)9:00—9:45。
三、面试地点
地点:辽宁省审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403房间
四、面试内容及成绩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总成绩=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0.6+面试成绩×0.4。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按照规定在省审计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将确定接收安置人选,与退役士兵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8:30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佩戴手镯、戒指、项链、胸针等物品。
4.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因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6.此次双向选择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面试和公示工作由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实施,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部分驻沈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接受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审计厅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