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辽宁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省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确保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厅党的工作要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抓好领导班子学习。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专题,厅领导率先垂范,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省审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近20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等。根据实际将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各市审计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
四是认真履行省委审计办工作职责。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首先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审计成果直报审计委员会主任工作要求。2023年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党组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呈报请示报告40余份,同时上报中央审计委员会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五是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审计机关党组述职制度,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审计署述职,市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审计厅党组述职,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审计机关年度现场述职环节,省审计厅党组对市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点评。
(二)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扎实有序。省审计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一是统筹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制定《辽宁省审计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项目质量检查方案,形成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辽宁省审计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部分”的重点内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将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的重要举措。研究制定并报请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辽宁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审计监督意见》,审计法治建设均作为重要内容单独成章,提出“着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效率、提质量、提能力,深入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工作要求,以强有力的审计法治化建设举措,助力辽宁审计高质量发展。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推动提升全省审计法治化水平。在主题教育中落实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工作要求,开展“加强法治辽宁建设、提高依法审计水平”调查研究,重点对市县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和依法审计能力素质进行深入分析,系统归纳存在问题,梳理影响因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本级制发的2000余个现行有效管理制度进行调度,经梳理分析,发现存在个别制度与上位法冲突、部分制度不规范以及制度建设不均衡等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向全省审计机关通报,督促指导各市县审计机关做好整改。
四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程序。认真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确保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及时报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具体安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2023年全面清理厅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共废止制度20余项,制定、修订制度20余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厅机关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五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修订并严格执行《辽宁省审计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辽宁省审计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严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选聘;重大行政决策前、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审计业务均咨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参谋助手作用。
六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省审计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及时调整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责事项目录,将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具体事项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省审计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在审计工作中,以审计法治建设护航年度审计任务。
一是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效。2023年共实施审计项目60余个,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金额600余亿元,促进了增收节支、挽回损失,推动完善制度办法100多项。全年出具的审计综合报告、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得到省领导批示180多篇次。2项审计成果纳入中央审计办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1个审计项目荣获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5次在审计署举办的全国性会议和培训上作经验交流。
二是圆满完成重大任务。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审计任务,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组织某专项审计调查,统筹全省审计力量近800人,组成10多个审计组,连续奋战30天,审计的组织规模、投入力量、覆盖范围历来最大。组织某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抽调精兵强将,快速全面查清重大问题,省委主要领导将审计报告批转所有省委常委及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安排两位省委常委牵头成立专班全程抓好后续清查、整改、办案、问责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统筹全省300余名审计人员,首次组织对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进行全覆盖审计调查,项目容量、覆盖范围、涵盖政策、取得成果均创历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郝鹏书记在全省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动员部署大会讲话中采用了审计成果重要内容。
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审计整改专项督察。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组成督察组,对各市县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各地区持续健全审计整改相关制度,促进问题持续整改,审计署审计查出辽宁问题、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到位率均达到90%以上。
(四)审计风险防控体系愈加健全和完善。全体审计干部严格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审计程序,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省审计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2023年省审计厅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发生其他干预影响公正执法事件。
二是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有效实施。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神,规范、准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有关事项提交审计业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组织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自查审计质量管控存在的短板和漏洞。
三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权。制发《辽宁省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配套的《辽宁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审计进点公示、审计回访、审计组设廉政监督员等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推行审计现场党建宣示制度,常态化实行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和审计现场廉政回访。
(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审计机关审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是建立全省审计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鼓励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参加各层级、多类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常态化。每年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各级审计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动态修订《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宪法、审计法等100多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辽宁省(中)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资格网上培训及统一考试,全厅共有150多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是在审计实务中深度开展普法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推进普法活动深入审计一线,深入被审计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实施、征求审计意见交流会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对象)宣传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被审计单位(对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三是多层次多维度开展日常普法。构建“网、报、微、端、屏”立体普法格局,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把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结合五四青年节演讲活动、全省“‘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暨审计机关成立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以及结合“5·15政务公开”活动、民法典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持续开展普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4年工作重点
2023年,审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持续增强,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的环境不断改善。但与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审计质量仍需加强、审计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等。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细各项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二是持续尊法学法。将宪法、有关党内法规以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省审计厅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审计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审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三是坚持依法审计。巩固“着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效率、提质量、提能力,深入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工作成效,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全面助力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力边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四是严格遵规守纪。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认真落实现场审计纪律检查和审计回访制度,切实规范审计行为,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五是加强普法工作。推进审计业务与法治宣传融合,做到审计监督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