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
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文件。东港市审计局接到《辽宁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辽审发〔2018〕105号)、丹东市审计局相关文件后,立即召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汇报。与有关部门联合全文转发文件,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工作。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联系沟通,配合组织部门完成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所需要的文书资料,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精心制定交接模板。结合东港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的《东港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说明内容提要》《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流程图》《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操作要点》等相关具体文书,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提供了参考模板。
四是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局长亲自带队,到东港市合隆乡、菩萨庙镇、椅圈镇和马家店镇政府等交接现场,具体指导乡镇政府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开好头,保证该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