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参加2022年度省审计厅“以审代训”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发布人: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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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审函﹝2021﹞177号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省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辽宁省审计厅“以审代训”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办法》(辽审办发〔2020〕51号),现将2022年省审计厅“以审代训”内部审计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参加“以审代训”项目。 

  二、参训时间 

  参训时间为2022年全年,具体时间根据所参加审计项目确定。每人参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三、具体要求 

  1. 各单位原则上选派12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根据报名人员和审计项目情况统筹确定参训人员。 

  2. 参训人员须符合《辽宁省审计厅“以审代训”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和要求。 

  3.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审计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按时参加“以审代训”审计项目。 

  4.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省审计厅“以审代训”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名表(加盖公章的pdf版及excel表)发送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邮箱 

  电子邮箱:lnsnsc@163.com 

    人:朴海玉    18642089351 

            祝  烨    1864208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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