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 编辑:辽宁省审计厅
  •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2019年,辽宁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展示机关形象的有效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研究并印发了《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针对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做优做强公开平台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部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厅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审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政策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审计结果等事项,及时依法公开。在全厅上下共同努力下,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不断增强,审计政策解读的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更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全年在厅政务网站公开审计结果公告10期,其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4期;国外贷援款项目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4期;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期;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期。此外,按要求公开了2019年审计计划、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部门会议情况、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等事项,每月按时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明细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2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151.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部分审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现有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政务信息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等。聚焦上述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从多个方面入手,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广大审计干部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审计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厅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全部拟公开信息在办公信息系统内进行审批,实现全过程留痕,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

三是紧贴群众需求,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继续发挥好审计厅门户网站作用,完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设置,用好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借助网络技术优势,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省审计厅共收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条,具体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激发科技管理制度活力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决策权的建议》(第1314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运用专项巡查手段切实保障医保资金健康有序运行的建议》(第1427号)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加强对各地产业园区债务清理整治的建议》(第0049号)。收到建议提案后省审计厅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按时进行答复,并将提案答复情况在厅政务网站公开。

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审计信息626篇,其中通过网站公开523篇,微信公开45篇,微博公开58篇。被有关媒体采用191篇,其中审计署网站29篇,《中国审计报》46篇,审计署政务微信12篇,《审计工作通讯》2篇,省政府网站87篇,《辽宁日报》12篇,《各地信息》1篇,《信息参考》2篇,《信息综合》3篇。通过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审计辐射面和影响力,树立良好审计机关形象,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全面提升。